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方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1 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2〕29号)、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枣职院发〔2022〕13号)等文件要求,新能源与汽车工程系对系部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了测评工作,并确定了系部的专升本校荐生名额。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7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致电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联系方式:13869463858。
附件1:新能源与汽车工程系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获得校荐生报名资格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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